大元未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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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策精密公告本公司大園廠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款新台幣23萬元整。

公告日期 : 2008-12-17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桃園縣政府函文號:府環稽字第0971003480號裁處書字號:30-097-1200062.事實發生日:97/12/1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97.10.15派員至本公司大園廠稽查,經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分罰鍰。4.處理過程:本公司因人員操作不當,導致數據偏高。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罰款23萬元整。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短期:加強廢水處理流程之控管及宣導並嚴加管控放流水水質。並已向環保局提出水質檢測報告。長期:增設一套廢水處理設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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