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未上市
首頁 > 最新重大公告 > 台灣高鐵重大公告

台灣高鐵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收回甲種 特別股訴訟案

公告日期 : 2015-03-11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訴訟案號:104年度重訴字第114號2.事實發生日:104/03/1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收回全部甲種特別股,主張本公司應給付新臺幣200,000,000元及自99年2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4.處理過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通知本公司,訂於104年4月1日上午10時整進行言詞辯論程序。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倘法院判決本公司敗訴確定,其影響金額如原告前所請求數額。至於是否影響其他特別股股東之請求及本公司之財務業務情形,未來將視法院確定判決之理由內容再為研析。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依法院通知遵期到庭進行訴訟程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