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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瀨科技補充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告日期 : 2009-04-13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092.增資資金來源:本公司擬辦理盈餘(股東紅利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普通股6361950股4.每股面額:105.發行總金額:63619500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50000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5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1 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辦理自行拼湊整股之登記,所有不足1股畸零股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其股份採無實體發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配合公司業務成長,主要用於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須予變更時,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上述增資發行新股案經提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2)股東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6,361,950 股,依本公司截至98 年4 月8日流通在外股數為計算基準,每仟股配發350股(若加計98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募集完成股數為計算基準,每仟股約配發300股),惟實際配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及.其持股比例配發。(3)如嗣後因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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