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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味鄉食品公告本公司收到彰化地檢署上訴書

公告日期 : 2014-10-28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本公司及前董事長陳文南、前技術總監陳瑞禮等6人 法院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轉送臺灣智慧財產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矚易字第2號刑事判決、 彰化地檢署103年度上字第181號上訴書。2.事實發生日:103/10/2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因本公司及前董事長陳文南等6人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及刑法詐欺取財罪嫌而諭知起訴。本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已於103年9月 30日宣判,判決結果如下:本公司罰金新台幣500萬元。前董事長陳文南、前技 術總監陳瑞禮各判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2年,各支付新台幣2500萬元給公庫, 其餘被告無罪。 (2)本公司於103年10月27日收到彰化地檢署上訴書。4.處理過程:本公司將委請律師協助處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無重 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