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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齡富錦生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以供股票初次上市

公告日期 : 2017-12-01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以供股票初次上市時公開承銷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2/0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8,6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6,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52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配合上市前之公開承銷方式,依當時市場情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協議或決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 條規定,保留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計860,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7,740,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1條規定及本公司106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全數委託承銷商辦理上市前之公開承銷。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等發行新股 之相關事宜。(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計畫之用途及其 他相關事項,包括訂定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議定與簽署承銷契約、代收 股款合約、依主管機關指示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需要等情事,擬授權董事 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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