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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宇國際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不符規定案,提出改善計畫。

公告日期 : 2015-03-11

1.事實發生日:104/03/112.公司名稱:Dyaco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Spirit Manufacturing Inc.及岱宇(上海)商貿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100%。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4年3月3日金管證審字第 1040006610號函示公告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不符規定案,提出改善計畫。6.因應措施:一、Dyaco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於102年間以美金400萬元取得東莞達宇運動器材有限公司股權,交易金額達Dyaco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實收資本額20%,惟未依所定之取處程序規定取得會計師價格合理意見書。改善計畫:(1)母公司加強督促子公司遵行所定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並加強子公司相關程序之稽核作業;(2)依子公司所定之取處程序規定洽請會計師出具價格合理意見書。(3)改善計畫送各監察人及於重大訊息中公告,並由母公司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二、Spirit Manufacturing Inc. 於103年間以美金51萬元取得該公司總經理之不動產,交易金額已達Spirit Manufacturing Inc.實收資本額20%,惟未依所定之取處程序規定取得會計師出具價格合理意見書及專業機構之估價報告。改善計畫:(1)母公司加強督促子公司遵行所定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並加強子公司相關程序之稽核作業;(2)督促子公司修正「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以本身權益10%取代實收資本額20%,以符合營運狀況及法令規定。(3)改善計畫送各監察人及於重大訊息中公告,並由母公司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三、岱宇(上海)商貿有限公司於102年間以現金增資人民幣400萬元方式取得深圳科瑞克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之股權17.14%,交易金額已達岱宇(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20%,惟未依所定之取處程序規定取得會計師出具價格合理意見書。改善計畫:(1)母公司加強督促子公司遵行所定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並加強子公司相關程序之稽核作業;(2)依子公司所定之取處程序規定洽請會計師出具價格合理意見書。(3)改善計畫送各監察人及於重大訊息中公告,並由母公司董事會控管改善情形。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