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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檔科技公告本公司103年私募訂價等相關事宜

公告日期 : 2014-08-07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07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四條第二款規定,選擇特定人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擬授權董事長依照上開特定人選擇方式洽定之。4.私募股數或張數:12,000,000股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金額為新臺幣212,880,000元。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一) 本次私募參考價格之計算,依證交法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 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興櫃股票公司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 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2,454,918元/950,721股)-0.45)/1.045=22.17元(每股)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本次訂價係以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103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所顯示 之每股淨值12.92元,計算得之。 依103年07月3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七成為限 (22.17元x70%=15.52元)。 本次私募發行價格訂為17.74 元。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各次私募資金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維持公司業務的持 續發展及強化公司競爭力。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而引進之策略性合作夥伴,且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便 之時效性及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 與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 券。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103/08/0711.參考價格:22.17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7.74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 ,私募普通股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 之轉讓對象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將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103年08月07日起至103年08月21日止。 (2)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103年08月21日。<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