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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光能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公告日期 : 2008-10-30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10/30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15,5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5,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52元,實際承銷價格將屆辦理上市前股票公開承銷時,採用詢價圈購方式發現市場合理價格後決定之。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1,55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13,950,000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本公司民國96年12月26日股東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作為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之公開承銷。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為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及配合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市公開承銷案,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二.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發行價格暫定以每股新台幣52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需依公開承銷之承銷價而定,預計可募集資金為新台幣806,000,000元。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1,550,000股由員工承購,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其餘90%,計13,950,000股,依本公司民國96年12月26日股東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作為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之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五.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運用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 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予以修正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於事後最近一次董事會提報追認。六.本次現金增資案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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