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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傳光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

公告日期 : 2015-03-1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92號3樓文化劇場演藝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2)103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二)、承認事項:(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補選董事一席案。(3)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1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4年4月2日起至民國104年4月1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4年4月13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76號5樓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