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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宗生物科技本公司分配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日期 : 2014-08-08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分配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103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以102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1,480,32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032元。二、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1,332,288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13,322,88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8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962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三、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俟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將另行公告上興櫃買賣日期。貳、茲依公司法第252條及273條之規定,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泰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2、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3、F108011 中藥批發業4、F108021 西藥批發業5、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6、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7、F121010 食品添加物批發業8、F199990 其他批發業9、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0、F208011 中藥零售業11、F208021 西藥零售業12、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13、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14、F208050 乙類成藥零售業15、F221010 食品添加物零售業16、F299990 其他零售業17、F401010 國際貿易業18、IC01010 藥品檢驗業19、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20、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21、C199990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22、C802100 化粧品製造業23、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462,600,000元,分為46,260,000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35巷11號7樓五、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9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2~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7年2月13日訂立,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101年6月29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1. 本次增加發行普通股新股1,332,28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按配股除權基準日普通股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配發28.8股。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之次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逾期未拼湊者,一律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其畸零股統一由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承購之。2. 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本次盈餘轉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本次增資完成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475,922,880元,分為47,592,28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十、增資計劃用途:不適用。參、一、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480,32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032元。二、現金股利暨股票股利預計於民國103年9月26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三、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肆、茲訂於民國103年8月31日為現金股利暨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除息(權)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3年8月27日起至103年8月3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8月26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8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伍、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財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貴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