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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佳光電公告召開本公司98年股東常會

公告日期 : 2009-04-10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10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中壢市中園路158號5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2.承認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2.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5.申請股票上櫃案6.初次申請上櫃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案7.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四)選舉事項: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2.擬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29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98年4月24日起至98年5月4日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特佳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中壢市中園路158號5樓電話:03-4634776)二.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按股東會登記於本公司之通訊地址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面敘明股東戶號、統一編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二)二七0五八二八0。三.辦理過戶方式:(1)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八年五月一日起至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親駕或郵寄(以寄發郵局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10601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辦理過戶手續。如為集保新股請填妥股東印鑑卡壹式壹份,並備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留存股務代理機構。(2)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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