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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安醫學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

公告日期 : 2017-11-06

1.事實發生日:106/11/062.發生緣由:<1>.本公司為經營策略綜效及改善財務結構、提高自有資本率,擬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私募股數:擬發行普通股伍佰萬股。(2)每股面額:壹拾元。(3)私募價格: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低於參考價格且不低於股票面額。本次私募普通股係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截至民國106年第二季之每股淨值為8.09元,目前暫定私募價格為10元,實際定價授權董事會視日後依法令規定及於不低於股東會所決議訂價依據與成數範圍內且不低於面額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4)私募總金額:不超過伍佰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私募對象: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擇定特定人為限。參與本次私募之應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外,不得超過35人。(6)私募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爰有資金需求,考量私募方式相對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如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將容易礙於募資之時效性。因此考量降低籌資成本,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並授權董事會辦理,以提高公司籌資效率。(7)資金用途及效益:充實營運週轉金,預計有助於改善財務體質,降低公司營運風險及提升市場競爭力並可強化整體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2>.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於交付日起滿3年始得自由轉讓,並依相關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由民國106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並得暫緩、取消發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