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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映光電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盈餘、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 發行新股

公告日期 : 2015-04-21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12.增資資金來源:103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607,236股(103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5,303,618股,資本公積分配股票股利5,303,618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106,072,36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依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數49,319,760股與已發行私募普通股3,716,424股,共計53,036,184股為計算基準);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依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數49,319,760股與已發行私募普通股3,716,424股,共計53,036,184股為計算基準)。員工紅利轉增資金額新台幣@9,686,424元。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增資新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比例分配,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則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健全財務及資本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