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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保險事業公告本公司因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遭裁處罰鍰新台幣30萬元整

公告日期 : 2017-09-08

1.事實發生日 :106/09/08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6/09/08收到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函,本公司因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遭裁處罰鍰新台幣30萬元整,並限期於106年10月8日前改善。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並於30日內提請訴願。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30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元。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將依期限於30日內繳納罰鍰。 (2)本案已於99年出售,本公司已非所有權人,擬於30日內提請訴願。7.其他應敘明事項:。<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