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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泰商業華泰銀行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公告日期 : 2010-03-19

主旨: 華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0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0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04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規定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99年6月4日星期五上午9時正。二、開會地點:華夏大廈(原中央日報社)台北市八德路二段二六 ○號三樓大禮堂。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監察人查核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宣導銀行法第25條相關規定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承認案。2.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經99年3月18日董事會決議擬訂如下:1.擬議分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以下同)0.12元(每仟股配發120元),共計77,358,802元。2.擬議分配董監事酬勞3,060,000元及員工紅利3,060,000元均係以現金發放。3.擬訂99年7月12日為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自99年7月8日起至99年7月1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 4月6日起至99年6月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本次股東常會最後過戶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務必於99年4月2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以前駕臨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辦理者,以99年4 月5日郵戳為憑。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前38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246號 12樓總務部)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六、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查詢。七、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未滿1仟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2條規定,本次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以本公告方式為之。如欲參加本次股東常會之股東,請逕洽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865859)。八、其他應公告事項:(一)宣導銀行法第25條及25條之1注意事項,已刊登於本行網站「關於華泰」->「股東專區」,網址:http://www.hwataibank.com.tw/hwatai/aboutus/annual_report.jsp。(二)本公司99 年股東常會提案受理資格、期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1.提案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所提議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300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入。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2.受理期間:99年3月29日起至99年4月7日止(營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郵寄者以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送達地點: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246號12樓總務部,電話:02-27525252。 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九、特此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