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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鴻機電公告本公司取得土地資產相關資料

公告日期 : 2009-02-12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嘉義縣政府大埔美精密機械園區生產事業用地坵塊編號:工一區A-16,A-172.事實發生日:98/2/13~98/2/13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工一區A-16坵塊:面積17,259平方公尺、折合5,221坪,每坪單價約14,999.5元,合計78,312,597元。 2.工一區A-17坵塊:面積17,161平方公尺、折合5,191坪,每坪單價約15,000.56元,合計77,867,923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嘉義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開發科與公司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付款條件 1.土地款:20%於98年2月13日前開立發票日98年7月5日支票存入專戶,尾款80%與管理基金1%於開發完成另通知繳納。 2.繳納3%保證金計4,685,416元。 3.申購人須於土地產權移轉登記後二年內(可延一年),依核定計劃完成使用,否則嘉義縣政府得依原價無息買回。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依嘉義縣大埔美精密機械園區生產事業用地預售手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大埔美精密機械園區生產事業用地預售坵塊編號、面積及用地價款對照表。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建廠。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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