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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晶能源公告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延長繳款期間

公告日期 : 2008-12-23

1.事實發生日:97/12/232.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10月29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5733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另於97年11月7日經第一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決議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及股數,發行價格由每股70元調整為每股42元,發行股數由17,000,000股調整為25,000,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11月20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64088號函核准在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2元,計可募集新台幣1,050,000,000元,股款繳納期間自97年12月1日起至97年12月24日止。近期因市場變動劇烈,為能兼顧公司整體利益與股東權益及確保現金增資順利募集,擬延長原股東及員工之繳款期間自97年12月1日起至98年1月16日止。3.因應措施:(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97年12月1日起至98年1月16日止。請持原繳款書於98年1月16日前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全省各分行繳款。逾期未認股視為自動放棄。(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98年1月17日起至98年1月22日止。(3)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98年1月23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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