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未上市
首頁 > 最新重大公告 > 新鉅科技重大公告

新鉅科技公告本公司與債權銀行協商結果-修正部分內容

公告日期 : 2008-12-04

1.事實發生日:97/12/042.債權銀行名稱:中信銀等11家債權銀行3.發生緣由:因本公司向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申請紓困案,於97/11/27接獲經濟部中企財密字第 09701904690 號函,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已通過本公司申請之紓困案,並將診斷報告檢送至銀行公會。銀行公會再發函予本公司最大債權銀行-中信銀辦理債權銀行會議。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共識,待1/2債權額以上銀行簽核後,依協商會議共識辦理:(一)借款展延部份:各債權銀行自97年11月07日起至98年11月30日止暫停所有本金償還,另自98年12月01日起至99年11月30日止,清償各債權銀行本金 5 %,本金按月平均攤還,利率依現行加碼,展延期間正常繳息,展延期間屆滿前 3個月由中信銀召集各債權銀行協商後續還款計劃或再辦理相關展期。(二)停止法律訴追程序:各債權銀行同意將截至97年12月2日止各債權銀行所有帳戶存款餘額匯入財務監控專戶,往後匯入款比照辦理 ,原用於分期攤還本金之應付票據,於展延期間屆滿前暫勿提示, 並停止一切法律訴追程序。(三)閒置資產及擔保品塗銷:若未來閒置資產及台新徵提擔保品處分之價格,經第一順位債權銀行同意後,其他順位債權銀行應同意配合辦理塗銷。(四)財務監控:委託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委任會計師進行事前財務監控並每月提供現金流量相關報表。5.因應措施: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修正12/03公告4.(一)~(三)部分內容。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