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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昕開發出售不動產公告

公告日期 : 2008-11-12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縣林口鄉力行段873、874、875地號土地2.事實發生日:97/11/12~97/11/12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356.57 平方公尺,410.36坪每坪新台幣450,000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84,662,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力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投資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由於力昕建設已擁有此開發案多數土地,且雙方已有多次良好的合作經驗基於往後長遠的合作發展,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力行段873號 相對人:施學洲、吳進石、江美玉、陳美玲、陳永盛、唐妙英、許瓊薇,交易價格新台幣柒仟伍佰壹拾壹萬參仟參佰貳拾元, 97/04/14取得,本公司採權益法投資之被投資公司力行段874號 相對人:陳王月美交易價格新台幣參仟玖佰陸拾陸萬玖仟壹佰元 95/11/28取得,本公司採權益法投資之被投資公司力行段875號 相對人:林才揚,交易價格新台幣肆仟貳佰肆拾柒萬元 95/11/28取得,本公司採權益法投資之被投資公司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新台幣2,160萬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第一次款:本契約簽約後3日內,支付新台幣 60,000,000 元整。第二次款:完成申辦銀行貸款作業支付新臺幣 107,800,000元整。尾 款:產權過戶點交15日內,支付新臺幣16,862,000元整。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估價報告及一般市場價格議定,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冠昱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84,662,000元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陳銘光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九十一)北市估字第00000九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出售不動產之目的是為使資金靈活運用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出售不動產公告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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