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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商銀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公告日期 : 2013-09-27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2年6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計新臺幣6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9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672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一)公司名稱: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H101021商業銀行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臺幣6,000,000,00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4,319,543,080元整,分為431,954,30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公園路32-1號。(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訂定董事15人、監察人5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5年5月1日,第12次修正於民國102年5月30日。(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4,919,543,080元,分為491,984,30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新臺幣600,000,000元整,發行記名式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為新臺幣10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0%股份計6,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54,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認購,即每仟股認購125.013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並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員工及股東於期限內未認購繳款者或未自行拼湊之剩餘畸零股數或股東、員工認股不足之部分,授權常務董事會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發行條件、法令變更或其他主客觀環境需修正時,授權常務董事會全權處理。4.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十)增資計畫:提升資本適足率,提高核心資本及風險承受能力,健全資本財務結構。(十一)存儲股款銀行:合作金庫銀行中興分行。(十二)代收股款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台中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十三)股款繳款日期:自民國102年10月15日起至102年11月14日止,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4樓,電話:(02)2389-2999)。(十四)主辦公開承銷機構:無。(十五)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六)本次增資股票,採實體方式發行。(十七)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除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外,並以書面備置於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省各分行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請親赴上述陳列場所索取或附回郵向本公司索取。(十八)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增資股票將俟承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除公告外並分函各股東。二、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102年10月5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10月1日起至102年10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2年9月30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送達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4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認股之權利。三、特此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