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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補充說明105年5月12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無到期日累積次

公告日期 : 2016-06-20

補充說明105年5月12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公司債
1.事實發生日:105/06/20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呈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5月31日金管保壽字第 10502064510號函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6月20日證櫃債字第10500152721號函通知申報生效發行公司債,訂定發行條件如下:(1)董事會決議日期:NA(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第一期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公司債(3)發行總額:新臺幣250億元整(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無到期日,自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發行(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自發行日起屆滿十年止,利率為3.5%,自發行日起屆滿十年後,若本公司未贖回本公司債,則票面利率加計1%(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為無擔保普通公司債(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財務結構、提升資本適足率(10)承銷方式:100%委由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11)公司債受託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3)發行保證人: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5)簽證機構:不適用(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17)賣回條件:不適用(18)買回條件:本公司債發行滿十年後,如計算贖回後本公司資本適足率大於計算時法定最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一倍,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本公司將提前按本公司債面額加計應付利息全數贖回(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公告並非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