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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全電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公告日期 : 2017-11-07

1.事實發生日:106/11/0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1/07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選擇方式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辦理, 應募人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目前已初步洽定應募人為Humax Co.,Ltd(以下簡稱 Humax)。 (2)Humax及其前十大股東皆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3)應募人的選擇方式與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有鑑於市場環境瞬息萬變,為提升本公司之競爭優勢,擴大市場通路,擬引進策 略性投資人,以提升綜效。Humax成立於1989年,為一韓國上市公司,2016年該 公司合併營收約為新台幣36,477,281仟元,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約為新台幣 169,924仟元。該公司為全球前三大數位機上盒(STB)廠商,客戶遍佈全球的有線 電視及電信業者;近年來,該公司積極擴展寬頻設備產品,預期未來雙方在營運 及技術上的合作,一方面可開拓本公司的銷售通路,共同開發市場,有助於公司 穩定成長;另一方面該公司同時可擴大其產品線使其更趨於完整,可謂互蒙其利。4.私募股數或張數:2,114,123股額度內之普通股。5.得私募額度:預計於2,114,123股額度以內,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之 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為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 示之每股淨值,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訂定之。 (2)本次私募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14.7元,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 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3)本次私募案價格之訂定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考上述參考價格,再加上考量證券 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展望而定,其訂 定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私募募集之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藉由改善 公司財務結構,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對股東權益有正面之助益。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以利達成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目的,且私募有價證券 有三年內轉讓之限制,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透過私 募方式向特定人籌資。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11.參考價格: 為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訂定 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 情形,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 授權董事會依據證券交易法及相關規定向金管會補辦公開發行程序。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 、發行時間、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 ,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 調整、訂定及辦理之,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 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本公司於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前一年並無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之情形,且預計於 辦理私募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後,亦不會造成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 (3)除上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 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授權董事長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 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事宜。 (4)本次私募案尚須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故本私募案係以經必要之主管機 關核准為前提,以茲明確。<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