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詠城機械公告本公司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處罰案。 |
公告日期 : 2017-11-09 |
1.事實發生日 :106/11/09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6/11/09收到彰化縣政府函,本公司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告發同法第56條處分,遭裁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及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規定時限繳納罰鍰,並完成環境講習課程。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0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規定加強人員作業管理,並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