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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準期保證金 調高
新聞發生日期:2021-01-20 | 相關公司:台灣期貨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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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期貨交易所今(20)日調高鴻準期貨契約(GCF)所有月分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本次調高係鴻準(2354)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於1月18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月19日至2月1日)。 期交所依規定調高鴻準期貨契約(GCF)所有月分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月20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2月1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摘錄經濟-◎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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