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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軍 可投資無線TV台
新聞發生日期:2015-10-15 | 相關公司:台灣電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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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國內電信、有線與無線電視、頻道及內容產業發展的傳播匯流法,NCC委員會議昨(14)日決議通過,整體匯流相關法典將由「五部法典」組成,其中,昨天率先審議通過「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黨政軍投資五家無線電視台、頻道商、直播衛星及無線廣播電視等四大事業,將從過去「1股都不行」、改成不做管制。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虞孝成表示,除非預算法、或是政黨法對於黨政軍投資以上四類事業有所限制,否則NCC不再限制下,黨政軍將全面開放可以投資無線電視台、頻道等四大事業及公司。 匯流五部法典,分別是衛星廣播電視法與廣播電視法兩法整併成「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有線廣播電視法道入平台化思維改成「有線多頻道服務平台管理條列」;電信法分拆成「電信事業法」、「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以及全新「電子通訊傳播法」。 虞孝成強調,匯流五法精神是為降低市場進入障礙、提高跨業競爭、解除不必要管制、因應跨國服務。除了黨政軍限制大鬆綁,外資法人投資台視、中視等五家無線電視台,以及中廣、飛碟等無線廣播電台也將大幅放寬限制,從目前1股都不行、放寬至間接持股20%。 至於TVBS等衛星廣播業者仍維持外資持股50%,只是從占資本額比重改成占股份總數比重。 五家無線電視台經解壓縮後,可以自營最多4個頻道,未來將放寬自營1台,其它3個頻道可以出租給三立、TVBS等其它頻道業者上架節目,向TVBS等頻道商收取上架費或經商業協商的費用。 無線電視刊登廣告的播出時間總額,亦將從目前一天600秒、約占總播出時間1/6,放寬至總播出時間1/4。NCC分析,這些做法,都將大幅提高五家無線電視台的營收。 原本限定無線電視及無線廣播電視業者必須自建發射台等基礎網路,未來也將改成自建、或委託別人建設都可以。 中華電信總經理石木標昨天對於NCC這項修法完成,立即以「太好了」因應,他說,如此一來,中華電信不只可以開始與有線電視業者公平競爭,而且,中華電信也會開始自組頻道、最重要是可以自製頻道節目。 此外,中華電也會審慎評估是否再度入股愛爾達。中華電曾在多年前投資入股愛爾達,持股比重經過加碼增加至31.7%,卻因交通部是中華電最大股東、受到黨政軍限制而被迫退出愛爾達持股。 NCC強調,未來以每周完成一部法典為目標,並對外徵詢意見,預定年底送交政院審議通過後、進入立法院審查。<摘錄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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