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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軍條款
新聞發生日期:2017-07-13 | 相關公司:台灣電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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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戒嚴時期,媒體為管制事業,僅有無線電台台視、中視、華視,經營權由黨政軍所掌控,言論走向也受管控。解嚴後、自由化浪潮興起,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呼聲漸高。2003年12月9日,廣電三法在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明訂政府、政黨、黨務、政務與選任公職人員等,不得投資廣播與電視事業。 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運作近十年後,媒體因為商業化整併趨勢,出現企業有意投資媒體的現象,但國內大型企業多為上市櫃公司,不可避免政府四大基金投資,不少企業因此必須婉轉迴避;另一方面則成為不少業者「卡」對手的武器。2015年底通過廣電三法修正案部分條文,黨政軍條款仍被擱置。<摘錄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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