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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投信結構債案開程序庭 張平沼:無犯罪意圖
新聞發生日期:2009-11-06 | 相關公司:金鼎證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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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投信處理結構債疑涉弊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召開準備程序庭 ,被告金鼎集團總裁張平沼、前金鼎證董事長陳淑珠及執行副總房冠寶等,因涉嫌5年以上重罪,法院合議庭評議後裁定,被告3人由檢察 官偵查時的「境管」,改為「限制出境」,但被告若有出國的實際需要,可以向合議庭提出聲請。 承審法官蘇嘉豐破天荒在本案第1次準備程序庭,就花了一整天的 時間,針對檢察官起訴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一一詢問被告有無答辯 意見。法官如此邁力開庭,似乎顯示法院金融專庭有意儘速審結本案 的決心。 由於被告3人否認犯罪,並表示實際操作過程是授權專業經理人, 即當時金鼎投信總經理吳火生全權負責;加上執行副總房冠寶一再辯 稱,處理過程完全依照金管會的法規、櫃買中心的規定及投信公會的 自律約定,以及商場慣例,自認沒有違法,也沒有為自己及第3人圖 不法利益。 <摘錄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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