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證交法 富味鄉董座判4年
新聞發生日期:2017-12-21 | 相關公司:富味鄉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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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味鄉董事長陳文南,4年前向胞弟陳瑞禮所經營的富鼎公司,採購摻有「玉米原油」的假純芝麻油,造成富味鄉損失逾億元,事後他與公司女副總在櫃買中心說明會上說謊欺騙大眾。高院審理後痛斥陳文南只關心「口袋飽滿度」,不顧慮消費者,昨依違反證交法將他判刑4年。全案可上訴。 高院同時也依沒收新規定祭出重罰,要求陳文南擔任董事、陳瑞禮擔任董事長的富鼎公司,因混油案取得犯罪所得共1億3,136萬多元,必須沒收,同時為防止逃亡,也持續對陳文南等人限制出海、出境。 2013年10月21日事情曝光,陳文南與林秀蓉指示員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刊登均「直接銷往國外市場」、「未在國內銷售使用」,更在櫃買中心辦理說明會中陳述該不實消息。後來新北市衛生局核對報關資料,陳、林見穿幫,才在10月23日向衛生局表示沒有全部外銷,隔天立刻公開坦承使用棉籽油且內銷,進而影響富味鄉的股票交易價格。<摘錄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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