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達遭罰1萬元違約金
新聞發生日期:2018-02-12 | 相關公司:立達國際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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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達國際(5262)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遭櫃買中心處以1萬元違約金。 立達之美國子公司因前任高階主管及合約銷售代表,涉嫌結合外部人士,在未經公司授權下進行產品降價並侵占公司資產,美國子公司於106年12月13日對其前任高階主管在美國加州法院提起訴訟,前開事項屬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第1項所稱之重大訊息,該公司未依規定期限辦理重大訊息公告,遲至1月3日始將該訊息內容輸入櫃買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櫃買中心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7條規定處以1萬元之違約金。<摘錄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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