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北銀行名稱官司歷經3年纏訟,依判決結果被迫更名,昨日大台北銀行股東常會也提案表決,通過更名「瑞興銀行」,預計於第3 季中完成相關程序。這已是大台北銀行第3度更名,前兩次分別是由台北第一信用合作設改名稻江銀行,和由稻江銀行更名大台北商銀。
  大台北銀行前身是1917年成立的「台北市第一信用合作社」,200 6年申請改制為商業銀行,次年2007年完成改制並更名「稻江銀行」;2009年因應金融環境變異及新業務拓展,考量據點服務區域集中大台北地區,再度更名「大台北銀行」,結果被台北富邦銀行提出名稱相近易混淆不清的訴訟,歷經3年,最高法院判定大台北銀行須更名。
  大台北銀行表示,其實內部針對長期發展計畫的跨區經營,走出大台北成為全國性銀行,「大台北」的名稱與發展方向可能不太合宜,原來就有更名的想法,並且今年因中山簡易分行獲主管機關升格,規畫遷至桃園地區,更將是跨出大台北地區的第一步。
  大台北銀行指出,基於尊重司法判決,昨(18)日股東會提出更名決議並表決通過新名稱為「瑞興銀行」,主要是象徵祥瑞、興盛。
  大台北銀行股東會也通過盈餘分派案,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42元;去年稅後獲利1.41億元,每股稅後盈餘(EPS)0.6元,該行內部自訂今年EPS提升至0.8元目標,年增33%。
  同時大台北銀行也修訂董監事選舉辦法為董事選舉辦法,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不再設監察人;昨天同時改選董事,由最大股東新光合纖代表人陳淑美、莊信義、黃豊益、王正義,及家邦投資代表人李森介、吳(((女英)))(女英),及3名獨立董事詹清三、鄭洋一、鍾振明等當選第3屆董事。 <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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