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六月 2013
集保高階主管指出,公司法第177條之一以及之二對於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規範,電子投票在股東會前2日完成,也即是周三鴻海股東會,在上周日(23日)完成電子投票,而法令對於公司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案,如果有做成修正決議以及通過臨時動議,就電子投票股份視為棄權;以鴻海周三股東會臨時動議通過加發股利案,應該無法加發股利。
集保強調,鴻海臨時動議衍生市場關注電子投票,是否有必要再討論及修改法令規章,宜由主管機關評估及考量。<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