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2317)周三(26日)股東會臨時動議加發0.5元現金股利,還要向主管機關確定合法性,集中保管結算所表示,根據公司法對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規範,已行使電子投票股份,對於股東會通過修正案及臨時動議,都視為棄權,依法律鴻海應該無法加發股利。
  集保高階主管指出,公司法第177條之一以及之二對於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規範,電子投票在股東會前2日完成,也即是周三鴻海股東會,在上周日(23日)完成電子投票,而法令對於公司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案,如果有做成修正決議以及通過臨時動議,就電子投票股份視為棄權;以鴻海周三股東會臨時動議通過加發股利案,應該無法加發股利。
  集保強調,鴻海臨時動議衍生市場關注電子投票,是否有必要再討論及修改法令規章,宜由主管機關評估及考量。<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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