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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將要求提「財力證明」
新聞發生日期:2009-11-04 | 相關公司:南山人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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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美國國際集團(AIG)出售南山人壽股權給博智金控,保險局長黃天牧昨(3)日表示,將要求博智金控提出「財力證明」,除了出示未來增資能力的證明,也不排除要求博智金控必須提高本身資本額。 博智金控與中策集團為併購南山人壽,先前在開曼群島註冊登記「博智南山投資公司」,並到英國設立分公司,再由英國公司到台灣設立分公司,最後於上月5日設立「博智南山投資控股公司」,資本額僅50萬元。 黃天牧表示,博智為了投資南山,在開曼、英國和台灣都設立公司,南山人壽目前資本適足率符合規定,但金管會關心大股東的長期增資能力,因此若博智提出投資南山人壽申請,不排除比照「中瑋一公司」投資全球人壽案例,要求大股東必須先提高資本額。 據了解,中瑋一原資本額為5.5億元,在收購全球人壽股權後,外界質疑「以小吃大」,金管會因而要求其提高資本額至30億元,且承諾未來將參與全球人壽現金增資,金管會才發出核准函。 黃天牧表示,目前保險法並未要求大股東的適格性,但保險局具有實質審查權,如果大股東不適格便可否決投資案。 <摘錄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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